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:為促進學生工作規範化、科學化管理,全面提高杏悦學生工作水平,根據教育部《普通高等杏悦學生管理規定》、《普通高等杏悦校園秩序管理若幹規定》、《高等杏悦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》等文件精神,結合杏悦的實際情況,製定本管理製度。
第二條:本規定是對學生工作在領導體製、學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學生管理、公寓管理、學生安全以及學生工作的考核及獎勵等方面的規定。
第二章 領導體製
第一條:學生處是學生工作的職能部門,在杏悦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,接受省教育廳學生處和高校工委宣傳處的業務指導。按照“院系兩級 師生分管”的管理思想,學生處負責對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、獎懲等工作進行安排、協調、檢查和考核:製定學生工作計劃、學生工作規章製度;把握全校學生的思想狀況和動態,對學生工作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;調研和推廣學生工作經驗,做好領導的參謀。各系根據杏悦工作計劃和學生工作規章製度,負責本院系學生管理的日常工作,並結合各系實際情況,創造性地開展工作。
第三章 思想政治教育
第一條:全面貫徹執馬克思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。樹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。堅持以理想觀念教育為核心,著重解決學生的思想困惑,引導學生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。要積極探索,不斷創新,積極開展豐富學生生活的課余活動,全面把握學生的思想狀況,提高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。
第二條:以誠實守信為突破口,大力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建設。認真組織學生學習貫徹《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》。
第四章:學生管理
第一條: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。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,凡沒有假條或超過假期未作聲明者一律按照曠課處理。
第二條:學生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、《高等杏悦學生行為準則》和杏悦的一切規章製度。做到文明守紀,遵守社會公德、愛護公共設施,不打架鬥毆,不酗酒賭博,不允許吸煙,男女交往要得體。
第三條:對於校園內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表現優秀的同學進行加分、表揚、頒發證書等獎勵。對於違反杏悦內規章製度的同學,按照情節給予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、留校察看、請家長、退學、開除等處分,並扣除相關操行評定分數(每位同學各有基礎分100分)。
第四條:嚴格控製學生的上課紀律,對於上課遲到、早退、曠課、睡覺、交頭接耳者,給予扣除操行評定處分。對於課堂上網、看小說、玩雜物者,給予沒收,並給予扣除操行評定處分。
第五章 公寓管理
第一條:學生要遵守《公寓管理規定》,做到節水節電,愛護公物,講究衛生,加強宿舍文化建設,積極爭創文明宿舍,建立學生公寓自律組織。嚴格監督學生公寓管理人員的值班製度,監督輔導員深入學生宿舍製度。
第二條:嚴格檢查學生軍事化宿舍,對不合格宿舍進行通報批評,並扣除相關操行評定分數。
第三條:嚴格控製學生公寓的晚休紀律,對於晚休時間在宿舍內或走廊內大聲喧嘩者、玩手機者、上網者、打鬧者,扣除相關操行評定分數。